台湾一女子临检遭压制在地 警员被判两罪获刑******
中新网2月1日电 据台湾“中央社”报道,1日,台湾一女子詹某玲遭中坜警员压制逮捕案在桃园地方法院宣判,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、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,各处有期徒刑4个月、6个月,前者可易科罚金。
詹某玲2021年4月22日遭桃园市警察局中坜分局一名叶姓警员盘查,但拒回答且骂警员,被当街压制、后依妨害公务罪嫌逮捕;詹某玲则认为警员滥权、执法过当也提起诉讼。
双方2021年都获检方不起诉处分,不过詹某玲事后提起再议,经台湾“高等检察署”发回,检察官认为叶姓警员临检盘查不符规定,涉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妨害自由罪嫌重大,去年起诉叶姓警员。
桃园地方法院今天(1日)公布判决结果,经勘验警员记录器画面,女老师当时没有滥用毒品后精神异常、即将犯罪等迹象,也没有攻击、冲撞警员或加速逃逸的行为。
判决指出,在此情况下,警员以身体阻挡女老师离去,要求等待支援警力到场并到派出所查验身份,已构成以强暴方式妨害女老师的行动自由权利。
判决指出,警员对女老师违法拦检,已先行触犯刑法强制罪,在此事件脉络发展之下,女老师辱骂警员“真的很蠢”等语,属于捍卫自己权利并合理评论公务员违法行为之言论,不构成妨害公务罪,警员也无从以现行犯逮捕女老师。
判决指出,警员将女老师压制在地进而上铐逮捕,均难认定是合法执行职务行为;警员违法拦阻盘查在先,还借口妨害公务违法逮捕女老师,除造成女老师损失外,也严重影响民众对警员信赖,且警员犯后未能确实表达悔意,无法取得女老师的谅解或赔偿损失,犯后态度难谓良好。
桃园地院宣判,叶姓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,处有期徒刑4个月,如易科罚金,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;又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,处有期徒刑6个月。
“浙”里台胞“闹元宵”:感受大陆生活人情味******
中新网宁波2月3日电(记者 林波)“‘双喜临门’打一城市。是重庆?我好像猜出这个灯谜啦!”台属彭小利指着彩灯上的灯谜兴奋地说。这是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举办两岸同胞闹元宵活动中的一景。
宁波与台湾在人缘、文缘、商缘上有着特殊的亲缘关系,两地历史渊源深厚、现实联系紧密,在两岸交流交往中有着特殊优势。
在台胞台属“登陆”创业创新时,如何传递大陆生活人情味?元宵将至,宁波通过举办台胞台属系列元宵联谊会,让台胞台属享受到“家门口”的温暖与热闹,让他们安心扎根宁波,把宁波当故乡。
在甬台胞制作汤圆。 徐鑫供图在宁波市海曙区南门街道万安社区,在甬(宁波简称)台胞、两岸婚姻家庭代表和当地居民身穿汉服相聚一堂,感受中华传统文化之美。
无灯谜,不元宵。在活动现场,200多条包含中华传统文化、人物、地名、古诗词等知识的谜面,吸引老少积极猜谜,气氛热烈。
“甬台两地庆祝元宵节都有赏花灯、猜灯谜、逛灯会等传统习俗,现场活动内容丰富多彩,让孩子对传统习俗有所了解,不仅感受到了元宵佳节独特的文化内涵,也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弘扬。”在宁波生活了15年的台胞梁宸郡带着9岁的女儿参加了此次活动。
在甬台胞制作花灯。 阚绪献供图庆元宵,汤圆必不可少。在万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,台胞台属还一起包汤圆、品汤圆。
在宁波创业的台青涂雅晴第一次在大陆参加元宵活动。她接受采访时表示,除了宁波汤圆外,在活动中她还吃到了地道的台湾咸汤圆,“是家的味道,让人心安。”
在活动中,涂雅晴体验了汉服、灯谜等传统文化,玩得很开心,“今年准备在海曙启动我人生中首个创业餐厅,希望我的创业也能沾一沾传统佳节的喜气,热热闹闹、蒸蒸日上!”
与此同时,在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玉兰社区的城市书房内,挂满了带有谜语的彩灯和火红的灯笼,台胞台属们洋溢着灿烂的笑容,体验着各项活动。
在甬台胞投壶现场。 阚绪献供图在花灯制作区,台青林奕岑正在老师的指导下制作花灯,一剪一贴,一只灵动活泼的兔子花灯便呈现在眼前。
“这是我第一次尝试制作花灯,感觉很新奇,老师教我们制作的小兔子很可爱,跟兔年刚好呼应。”林奕岑直言,通过这次活动认识了不少朋友,收获了新的友谊,“感觉很热闹,很有过节的氛围。”
宁波市台胞台属联谊会副会长张汶芳表示,宁波是一座友好的城市,从中可以感受到大陆生活的人情味,“每逢佳节,我们联谊会和当地社区一起,邀请台胞台属参加一些有趣的活动,在生活上也给予关怀,让‘登陆’台胞切实感受到大陆的善意与温暖。”(完)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 [责编:天天中] 阅读剩余全文() |